生效日期:2026年8月10日
本隐私政策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》编制,用于向您说明“离火星梦”(APP、微信小程序)如何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共享、保护您的个人信息,同时适配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公示要求。
数据处理主体:合肥兰香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联系邮箱(个人信息权利申请、隐私投诉):main@michuan.xin
特别提示:拒绝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,不影响基础功能使用;敏感个人信息处理需要获取您单独同意;14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勿使用本应用。
1.1 账号登录注册(属于必要信息,不收集无法提供账号服务)
1)手机号登录:收集手机号、短信验证码,用于账号注册、登录、身份校验、账号找回。
2)微信授权登录:获取微信 openid,用于识别、创建账号;仅当您主动授权时获取微信昵称、头像,用于展示用户头像昵称,不强制获取。
1.2 AI 服务运行所处理信息(本产品核心业务)
当您使用 AI 聊天、AI 生成功能时,我们接收您提交的文本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输入内容,用于 AI 算法运算,生成对应输出结果。
重要说明:
① 用户输入内容仅用于完成您本次请求;未经您明确许可,不会将您输入内容用于模型训练;
② 我们会按照法律要求留存日志用于安全风控、违规内容处置;
③ 您主动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仅用于实名认证,平台不会作任何其他处理。
1.3 设备与日志信息(安全风控)
我们收集设备型号、系统版本、设备标识符、访问时间、接口调用日志,用于保障系统安全、排查故障、风控反作弊。
1.4 付费相关(仅发生付费行为才收集)
订单编号、交易状态;我们不收集银行卡完整卡号,支付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。
本应用不会主动收集位置、通讯录、相册(除您主动上传图片视频)、生物识别信息等非必要信息。
2.1 在中国大陆收集全部个人信息,全部存储于中国境内服务器,不向境外传输个人信息;如未来发生跨境传输,会另行取得您单独同意。
2.2 存储期限:账号存续期间,为实现服务必要保留相关数据;日志风控数据保存期限遵循监管最低留存要求;账号注销后,30 日内对您个人信息做不可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,法律法规另有强制留存要求除外。
我们仅基于本隐私政策说明目的使用信息:
1)提供、维护 AI 对话、AI 生成、账号管理等服务;
2)内容安全风控,识别拦截违法违规输入输出;
3)处理您的咨询、投诉、权利申请;
4)产品迭代优化,使用去标识化、匿名化数据统计产品使用情况;
5)履行法律、监管机关法定义务。
不会将您个人信息用于与本服务无关商业营销。
4.1 绝不出售您个人信息。
4.2 委托处理:为实现云存储、短信服务、AI 模型推理能力,我们委托境内合规服务商处理部分数据。受托方仅在我方指令范围内处理,承担保密义务,不能把数据挪作他用。
4.3 对外共享:仅以下情形可以对外提供:
① 获取您明确单独同意;
② 国家机关依法出具法律文书要求;
③ 公司合并、分立业务转移,提前告知用户。
4.4 微信小程序场景,微信平台会按照微信平台隐私规则处理授权信息,请查阅微信官方隐私政策。
您可以通过 APP / 小程序【我的 - 反馈】或者发送邮件行使权利,处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:
查阅、复制:申请导出您账号相关个人数据;
更正:账号信息有误,申请更正;
删除:申请删除您部分使用记录;
撤回同意:您可以撤回授权;撤回之后部分功能将无法使用;
账号注销:【我的‑注销】提交注销;注销后按存储规则清除数据;
算法相关权利:针对本生成合成类算法,您有权对不合理 AI 输出提出异议反馈;我们接收反馈并迭代优化模型。
身份核验:处理您权利申请,我们需要核验您账号身份。
6.1 我们采用 HTTPS 传输、加密存储、访问权限隔离、操作审计等安全技术措施,保护您的数据安全。
6.2 内部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限制内部人员访问用户数据权限。
6.3 如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,我们依法启动应急处置,按法规要求通知受影响用户与监管部门。
本应用面向14 周岁以上用户;未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禁止注册使用本产品。如我们发现收集到 14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信息,会主动删除对应账号及全部信息。14‑18 周岁用户建议监护人引导使用,避免沉迷 AI 服务。
我们可以因法律修订、业务迭代更新本隐私政策;更新版本会在 APP、小程序隐私页面公示,重大变更弹窗提示。继续使用代表您接受新版本。
本产品属于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,核心能力:接收用户文本、图像、音频、视频输入,通过 AI 模型生成对应文本、图像、音频、视频输出;已落实 AI 生成内容溯源标识、内容安全过滤、风险处置机制;不将用户输入数据未经许可用于模型训练;算法备案编号以网信办公示为准。
如果对本隐私政策存在疑问、提出个人信息权利申请,请发送邮件至:main@michuan.xin。
如对回复不满意,您也可以向网信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。
合肥兰香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日期:2026年8月10日